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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民族大学委员会组织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0日 20: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民大党发〔2017120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16〕31号)、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和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发〔2017〕10号)中关于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要求,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组织员队伍,切实加强我校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支部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和聘用

可在有本科学生培养任务的学院党委(党总支)设组织员岗位。具体聘用工作,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统一进行。

二、岗位职责

协助学院党委(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党支部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完善自身建设。

(一)发展党员工作。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协助制定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每半年同党支部书记一起听取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工作汇报,检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填写情况;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与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列席党支部的党员发展会,指导党支部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定期深入到学生班级中,全面了解和考察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检查发展党员质量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参与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的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教育;核查新转入党员党籍材料;指导党支部加强对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三)党支部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党支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等情况;做好党支部书记、委员任职培训,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培训;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落实党支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谈话谈心、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评议和分类定级工作。

(四)担任本科生辅导员。负责所带学生班级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

(五)调查研究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党总支)、学校党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六)完成学院党委(党总支)安排的其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聘用条件和程序

(一)聘用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熟悉党的组织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

2.曾任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或职能部门处级职务,或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职务的现任处级干部。

3.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工作投入的退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身体健康。

(二)聘用程序

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听取相关学院党委(党总支)意见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管理与考核

(一)日常管理

组织员按管理岗位管理,纳入专职党务干部系列,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

(二)教育培训

将组织员队伍纳入学校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中,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良好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

(三)工作机制

建立组织员会议制度,由组织部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以工作通报和交流为主要内容。

(四)考核

在职干部按处级干部进行考核。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的《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关于设置党的建设组织员的意见》(民大党发〔2013〕8号)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中央民族大学

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民大党发〔201822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京组发〔2017〕7号)和市教工委《加强北京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逐步使全校党支部达到有队伍、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有保障“五有”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党支部建设,实施四大专项行动,做好11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工作任务

(一)实施“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专项行动

1.完善三个机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1)建立系(教研室)的系(室)务会制度,明确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人员集体讨论决定系(室)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组织部、二级单位党组织

完成时限20189

2)建立完善教工党支部在教职工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把好政治关、师德关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89

3)完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使学生党支部书记真正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核心。

责任单位组织部、团委

完成时限:2018年11

2.开展“党旗耀京华”实践活动。二级单位党组织引导广大师生党员立足岗位,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以党旗耀京华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探索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党支部工作法”。党支部结合教师发展、学生成才、管理服务等不同特点,积极探索特色鲜明、针对性的党支部工作法,并形成一批党支部典型工作案例。

责任单位: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实施党支部晋位升级、全面过硬专项行动

4.用好“四个一”支撑载体。组织党支部学习“一规”,即《党支部工作规范》,全面系统掌握工作规范;落实“一表”,即《党支部学习活动年度安排表》,统筹安排具体内容,确保支部每月至少有1次学习、1次活动;记录“一册”,即《党支部工作手册》,把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如实记录下来;运用“一网”,北京长城网和党员E先锋。

责任单位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优化规范+特色+创新”党支部工作体系。支部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B”,要突出特色要求(即“T”),要形成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即“X”),不断推动“X”向“T”转化、“X”和“T”向“B”转化,形成既严肃规范、又生动活泼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落实“规范+特色+创新”工作体系“四个一”支撑载体,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督促,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固定1天为党支部主题党日,切实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责任单位: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7.加强党支部的过程引导。按照“五有”党支部建设目标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支部数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

责任单位:组织部、二级单位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实施软弱涣散党支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8.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党支部。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建立软弱涣散党支部台账,通过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严格支部班子选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使党支部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责任单位:组织部、二级单位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实施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9.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二级单位党组织完成教师党支部书记选配工作,教师党支部书记兼任系(主任或副主任,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双带头培养工作。

责任单位:组织部、二级单位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做好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

责任单位:党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责任单位:组织部、二级单位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领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通过参加组织生活、督促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等方式,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